为贯彻落实省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读书会议精神,8月3日至5日,我局组织德城区、禹城、齐河、陵县、临邑、夏津六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局长和市基督教“两会”主要负责人,在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马立海同志带领下赴临沂考察学习“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两个专项工作特别是财务监督管理方面的经验。临沂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刘明陪同了考察。通过座谈交流,观看资料,查阅卷宗,考察宗教活动场所,考察团获得了大量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受益匪浅,对临沂市特别是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方面的做法深受教育和启发。
考察学习期间,召开专题会议,对照临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分析、查找我市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马立海同志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两个专项工作特别是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讲了意见。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提高做好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做好宗教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三是依法管理。按照 “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十六字要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四是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增强积极性、主动性。
参加考察学习人员表示,认真学习临沂经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找差距、找不足,积极主动做好“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两个专项工作特别是财务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