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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开展2011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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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开展2011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州市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09〕2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按照鲁民发〔2011〕42号文件统一部署,从九月上旬起至十月二十日,我市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重点开展六项主题活动

  (一)市领导走访慰问穆斯林群众。今年开斋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继续走访慰问穆斯林群众。

  (二)筹备举行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启动仪式。为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市局和临邑县民族宗教局联合在临邑县清真大寺筹备建立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计划在10月中旬举行启动仪式,正式对外开放。

  (三)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书画展。启动仪式之后,在教育基地举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书画展,通过展出各族书画爱好者的作品,弘扬民族文化,歌颂光荣传统,为宣传月营造良好氛围。

  (四)组织卧尔兹巡回演讲。组织近两年卧尔兹演讲比赛中优秀选手到民族村居进行巡回演讲,教育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弘扬爱国爱教传统,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五)组织举办民族团结文艺演出活动。9月底,组织应邀前来巡回演出的青海省阿伊赛迈歌舞团与我市各族文艺爱好者联合演出,歌颂伟大的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歌颂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

  (六)集中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平台,通过专题报道、系列报道、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简报编发专刊,推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

    为加强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李保海为组长,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陈建国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的“2011年德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措施,区别不同对象,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月期间,市里将组织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对宣传月活动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情况、创建活动情况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基层、进村居、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情况,以及几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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